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专业代码:710105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基本学制
基本学制3年
(四)培养目标
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电子电器产品的生产企业、销售和服务部门,培养从事音视频电器产品、日用电器产品或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装配、调试、检验、维修和营销等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五)职业范围
序号 |
对应职业(岗位) |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
专业(技能)方向 |
|
1 |
音视频设备检验员 无线电调试工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电子设备装接工 |
音视频设备检验员 无线电调试工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电子设备装接工 |
音视频产品应用与维修 |
|
2 |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维修电工 |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维修电工 |
日用电器产品应用与维修 |
|
3 |
办公设备维修工 电子设备装接工 |
办公设备维修工 电子设备装接工 |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用与维修 |
说明: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技能)方向取得1~2个证书。
(六)人才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1.职业素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表达能力和适应能力;
(3)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优质服务意识;
(4)具备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和规范操作的意识;
(5)具备良好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学习新知识的能力;
(6)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树立职业竞争和创新意识。
2.专业知识和技能
(1)专业基础知识
1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电工、电子、机械等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常用元器件性能及功能的基本知识,并能合理选用和装配;
3能正确使用常用仪器仪表、检修工具识别与检测电子电器产品的常用元器件;
4掌握电子电器产品基本结构、工作原理、主要性能指标,能识读电子电器产品的电气原理图和装配图;
5具有较扎实的焊接基本功,能进行电子电器产品的装配、调试、检验、安装和维修;
6具有查阅电子电器相关资料及其产品说明书,具有按说明书操作、维护电子电器产品的能力;
7能识读用英文标注的仪器设备面板和铭牌,能借助工具书阅读简单的的英文资料;
8具有初步运用计算机处理工作领域内的信息和技术交流能力;
9能进行电子电器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务工作;
10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并达到相应的技能水平。
(2)专业知识与技能
专业(技能)方向1——音视频产品应用与维修方向
1掌握音视频产品的工作原理、生产过程、主要性能指标和经营、保养知识;
2具有安装、调试、检测与维修音视频产品的能力;
3具有音视频产品经营中各个业务环节的基本工作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2——日用电器产品应用与维修方向
1掌握日用电器产品的工作原理、生产过程、主要性能指标和经营、保养知识;
2具有安装、调试、检测与维修日用电器产品的能力;
3具有日用电器产品经营中各个业务环节的基本工作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3——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用与维修方向
1掌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工作原理、生产过程、主要性能指标和经营、保养知识;
2具有安装、调试、检测与维修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能力;
3具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经营中各个业务环节的基本工作能力。
(七)主要接续专业
高职:电子声像技术、计算机硬件与外设、应用电子技术
本科:电子信息工程
(九)课程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历史,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基础课。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1.公共基础课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
参考学时 |
1 |
职业生涯规划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涯规划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32 |
2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32 |
3 |
经济政治与社会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经济政治与社会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32 |
4 |
哲学与人生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哲学与人生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36 |
5 |
语文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
216 |
6 |
数学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
180 |
7 |
英语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
216 |
8 |
计算机应用 基础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
108 |
9 |
体育与健康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72 |
10 |
艺术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36 |
11 |
历史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历史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36 |
2.专业技能课
(1)专业核心课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
参考 学时 |
1 |
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08 |
2 |
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180 |
续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
参考 学时 |
3 |
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 |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教学大纲》开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
72 |
4 |
传感技术及应用 |
了解传感器在生产控制领域和实际生活中的作用;掌握常用传感器的基本工作原理及特性;.会分析各种传感器测量电路;了解各种传感器的典型应用;初步具备查阅传感器手册并合理选用能够正确识别和选用传感器的能力;会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调试和检测传感器;能够看懂传感器安装接线图,学会正确安装;了解传感器的安全操作规范,能够维护传感器。 |
108 |
5 |
电子线路CAD |
了解电子线路板设计软件的种类和功能特点,熟悉电子线路板设计软件界面及基本命令;会绘制典型电路原理图;了解对典型电路进行仿真、测试的方法;熟悉元器件库,并能制作与修改元器件;能绘制SCH图;能绘制PCB图。 |
72 |
6 |
电子产品结构与工艺 |
了解电子设备制造基础知识;熟悉电子元器件的布局与装配;熟悉印制电路板的结构设计及制造工艺;熟悉电子设备整机装配的原则、工艺和质量管理;熟悉表面组装技术与微组装技术;熟悉电子产品工艺文件的种类和作用,掌握电子产品工艺文件的编制方法、填写方法。 |
72 |
7 |
单片机技术与应用 |
了解单片机硬件结构和指令系统;能编写、调试简单应用程序;了解输入信号、输出信号;了解仿真软件的功能特点,能绘制基本单片机电路;能对电路进行仿真、测试;能制作和调试实用单片机控制电路。 |
108 |
8 |
电子电器产品经营 |
了解电子电器产品的营销环境、消费者市场等方面的分析方法;掌握电子电器产品市场营销机会的选择方法;掌握电子电器产品市场营销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等;了解绿色营销、定制营销、数据库营销和网络营销等新颖的营销理念和方式。 |
72 |
(2)专业(技能)方向课
1音视频产品应用与维修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
参考学时 |
1 |
视频设备技术与维修 |
了解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的基本概念;掌握各种视频装置的功能、结构、使用、维护方法;能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配接其他音、视频产品;能使用常规电子仪器、仪表对整机关键点进行信号的检测;能判断和排除常见故障。 |
112 |
2 |
音频设备技术与维修 |
了解音频设备的组成及作用;了解音频技术中特殊元器件或部件的用途;能识读音频设备的典型整机线路图;能合理选购、搭配、安装、使用音响设备;能通过对故障现象和检测数据的分析来判断故障部位及器件并进行维修;能说明故障现象产生的原因。 |
84 |
3 |
专业综合实训与考证 |
掌握音视频设备检验员(五级/四级)或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五级/四级)或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五级/四级)或电子设备装接工(五级/四级)职业资格所要求的应知、应会内容,达到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
120 |
2日用电器产品应用与维修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
参考学时 |
1 |
电冰箱、空调器原理与维修 |
掌握电冰箱、空调器的组成、电路系统、制冷(热)系统和微电脑、模糊控制系统的工作原理及其检修方法;初步掌握电冰箱、空调器维修的基本技能;掌握分体式空调器的安装及相关专用工具设备的使用;掌握制冷系统焊接、检漏、抽真空、清洗、灌氟等操作工艺;会正确使用兆欧表、钳形表、真空泵、加液工具阀、检漏仪等。 |
112 |
2 |
电热电动器具原理与维修 |
了解电热、电动基础知识;掌握电热炊具、电热水器、电热取暖器、电热清洁器具、电风扇、电动清洁器具、厨房用电动器具和美容保健用电动器具等典型电热、电动器具的结构、工作原理;了解微电脑、模糊控制原理;掌握常用工具及仪表的正确使用;熟悉各类电热、电动器具常见故障维修。 |
84 |
3 |
专业综合实训与考证 |
掌握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五级/四级)或维修电工(五级/四级)职业资格所要求的应知、应会内容,达到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
120 |
3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用与维修
序号 |
课程名称 (学时) |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 |
参考学时 |
1 |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用与维修 |
了解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发展方向、分类、基本工作原理、基本结构和主要性能参数,掌握上述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与技巧、以及选购、安装等方面的知识,能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与简单故障的检修。 |
112 |
2 |
计算机组装与维修 |
了解微机系统组成及基本工作原理;掌握微电脑的组装与打印机、显示器的连接;掌握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微机故障的判断、基本软件的安装;能排除部分软件故障和微机硬件故障。 |
84 |
3 |
专业综合实训与考证 |
掌握办公设备维修工(五级/四级)或电子设备装接工(五级/四级)职业资格所要求的应知、应会内容,达到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
120 |
(3)专业选修课
1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概论
2数字通信技术及应用
3电子产品检验技术
4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5PLC技术及应用
6移动通信终端设备
7电话机原理与维修
8电机与控制技术
9计算机网络技术
10专业英语
说明:专业选修课学时由各校结合实际情况自定。
3. 综合实训
(1)社会实践
在校内、校外社会公共场所,完成累计不少于5周的社会实践,每学期安排1周。社会实践内容可以是职业素质教育、素质拓展教育、生产劳动等。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和学校条件,社会实践可以安排在课程内或安排社会实践周。
(2)课程实训
在校内、校外实训基地、校企合作教学工厂,完成累计不少于4周的课程实训。课程实训根据各校课程设置、教师、实训室、实训设备设施等条件自行确定。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和学校条件,课程实训可以安排在课程内或安排课程实训周。
(3)生产性实训
对有条件的学校,建议实施校企合作,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安排学生进行生产性实训。生产性实训学期、学时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4. 顶岗实习
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应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或相近。在顶岗实习开始之前,为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应进行学生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规纪律教育,应进行企业文化灌输,使学生尽快融入企业,必须进行顶岗实习动员工作,并签订实习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协议。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与企业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学生的实习辅导,要通过电话、网络和到现场进行指导。学校要定期到企业了解学生情况,倾听企业对实习学生和学校教学的意见,以便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改革学校教学工作。
(十)教学时间安排
1.基本要求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学时。顶岗实习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合1学时)安排,3年总学时数为3000~3300。课程开设顺序和周学时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学时为1学分,3年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生产劳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
公共基础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3,允许根据行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2/3,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行业企业认知实习应安排在第一学年。
课程设置中应设选修课,其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2. 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
学年 |
学期 |
入学教育、军训 |
课程 教学 |
公益劳动 |
专业技能实训 |
顶岗实习 |
机动 |
寒暑假 |
成绩考核 |
毕业教育 |
合计 |
一 |
1 |
|
16 |
1 |
2 |
|
|
4 |
1 |
|
24 |
2 |
|
16 |
1 |
2 |
|
|
8 |
1 |
|
28 |
|
二 |
3 |
|
16 |
1 |
2 |
|
|
4 |
1 |
|
24 |
4 |
|
16 |
1 |
2 |
|
|
8 |
1 |
|
28 |
|
三 |
5 |
|
16 |
1 |
2 |
|
|
4 |
1 |
|
24 |
6 |
|
|
|
|
19 |
|
8 |
|
1 |
28 |
|
总计 |
|
80 |
5 |
10 |
19 |
|
36 |
5 |
1 |
156 |
3.教学安排建议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期 |
||||||
1 |
2 |
3 |
4 |
5 |
6 |
|||||
公 共 基 础 课 |
职业生涯规划 |
2 |
36 |
√ |
|
|
|
|
|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2 |
36 |
|
√ |
|
|
|
|
||
经济政治与社会 |
2 |
36 |
|
|
√ |
|
|
|
||
哲学与人生 |
2 |
36 |
|
|
|
√ |
|
|
||
语文 |
12 |
216 |
√ |
√ |
√ |
|
|
|
||
数学 |
10 |
180 |
√ |
√ |
√ |
|
|
|
||
英语 |
10 |
180 |
√ |
√ |
√ |
|
|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6 |
108 |
√ |
√ |
|
|
|
|
||
体育与健康 |
10 |
172 |
√ |
√ |
√ |
√ |
√ |
|
||
艺术(或音乐、美术) |
2 |
36 |
|
|
|
√ |
|
|
||
历史 |
2 |
36 |
√ |
|
|
|
|
|
||
公共基础课小计 |
60 |
1072 |
|
|
|
|
|
|
||
专 业 技 能 课 |
专业核心课 |
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 |
6 |
108 |
|
√ |
|
|
|
|
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 |
10 |
180 |
|
√ |
√ |
|
|
|
||
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 |
4 |
72 |
√ |
|
|
|
|
|
||
传感技术及应用 |
4 |
72 |
|
|
√ |
|
|
|
||
电子线路CAD |
4 |
72 |
|
|
√ |
|
|
|
||
电子产品结构与工艺 |
4 |
72 |
|
|
|
√ |
|
|
||
单片机技术及应用 |
6 |
108 |
|
|
|
√ |
|
|
||
电子电器产品市场与经营 |
4 |
72 |
|
|
|
√ |
|
|
||
小计 |
小计 |
42 |
756 |
|
|
|
|
|
|
|
音视频产品应用与维修方向 |
视频设备技术与维修 |
6 |
112 |
|
|
|
|
√ |
|
|
音频设备技术与维修 |
5 |
84 |
|
|
|
|
√ |
|
||
专业综合实训与考证 |
7 |
120 |
|
|
|
|
√ |
|
||
小计 |
18 |
316 |
|
|
|
|
|
|
||
日用电器产品应用与维修方向 |
电热电动器具原理与维修 |
5 |
84 |
|
|
|
|
√ |
|
|
电冰箱、空调器原理与维修 |
6 |
112 |
|
|
|
|
√ |
|
||
专业综合实训与考证 |
7 |
120 |
|
|
|
|
√ |
|
||
小计 |
18 |
316 |
|
|
|
|
|
|
||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用与维修方向 |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用与维修 |
6 |
112 |
|
|
|
|
√ |
|
|
计算机组装与维修 |
5 |
84 |
|
|
|
|
√ |
|
||
专业综合实训与考证 |
7 |
120 |
|
|
|
|
√ |
|
||
小计 |
18 |
316 |
|
|
|
|
|
|
||
顶岗实习 |
30 |
540 |
|
|
|
|
|
√ |
||
专业技能课小计 |
90 |
1612 |
|
|
|
|
|
|
||
合 计 |
150 |
2684 |
|
|
|
|
|
|
说明:
(1)“√”表示建议相应课程开设的学期。
(2)本表不含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选修课教学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
(十一)教学实施
1.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教学要符合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注重在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专业技能课
专业技能课要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职业能力要求,强化理论实践一体化,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任务教学、角色扮演、情境教学等方法,教学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将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教师引导教学等教学组织形式有机结合。要重视校内教学实习和实训,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生产性实训。要逐步加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完善专业实践课程体系。
2.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要更新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教学管理要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灵活性,合理调配教师、实训室和实训场地等教学资源,为课程的实施创造条件;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保证教学质量。
3.成绩考核
(1)考核方式
理论考核: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门化方向课的理论考核由学校命题统一考试。
技能考核: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技能考核的相关要求执行。
(2)考核时间
每学期期末集中进行该学期所学课程的理论考核,各门课程的技能考核可根据教学进度和生产季节安排。理论考核不合格者,实行学期制的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补考,最后一学期各门课程的补考均在期末完成。若补考还不合格,毕业时安排最后一次补考;实行学分制的,可参加学制有效期限内该门课程的任意一次考试作为补考,但只限参加一次。技能考核不合格者,可在同一生产季节再组织一次考核,也可在下一生产季节再次组织考核。实行学期制的,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均须合格,才能通过该门课程的考核;实行学分制的,理论考核合格和技能考核合格,可分别获得该门课程的理论学分和技能学分。
(十二)教学评价
对学生的学业考评应体现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即教师评价、学生相互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有条件学校可以聘请企业工程师参与评价;专业课程的考核评价尽量减少理论考试方式,而应以实操考核、项目考核和过程考核为主;学习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应涵盖情感态度、岗位能力、职业行为、知识点的掌握、技能的熟练程度、完成任务的质量等。不仅关注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知识和基本技术在实践中运用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重视规范操作、安全文明生产等职业素质的形成,树立节约能源、节省原材料、爱护生产设备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与观念。
(十三)实训实习环境
1.校内实训基地
本专业应配备校内实训实习室和校外实训基地。校内应具备电工技能实验(实训室)、电子技能实验(实训室)、钳工技能实训室、电子线路CAD实训室、单片机技术及应用实训室等。专业方向实训室,各学校可根据所选择的专业方向配备。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校企合作进行生产性实训,有条件的学校在实训室安装多媒体教学设备。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课程设置的需要,按每班40名学生为基准,校内实验(实训)室配置见下表: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主要工具和设施设备 |
|
名称 |
数量(台/套) |
||
1 |
电工技能 实验(实训)室 |
电工技术实训装置 |
20 |
电工实习板 |
20 |
||
常用电工工具 |
40 |
||
线槽、线管 |
若干 |
||
测量仪表(万用表、单相电度表、功率表、兆欧表、钳形电流表等) |
20 |
||
各种照明电器 |
若干 |
||
各种低压电器 |
若干 |
||
三相异步电动机 |
10 |
||
2 |
电子技能 实训(实训)室 |
电子技能实训装置 |
20 |
低频信号发生器 |
20 |
||
双踪示波器 |
20 |
||
晶体管毫伏表 |
20 |
||
频率计 |
20 |
||
万用表(指针式、数字式各1只) |
20 |
||
元器件测试盒 |
20 |
||
常用电子工具 |
40 |
||
3 |
钳工技能 实训室 |
钳工工艺实训台(双工位,配台虎钳) |
20 |
常用钳工工具、量具 |
40 |
||
常用防护用具 |
40 |
||
台钻 |
5 |
||
砂轮机 |
2 |
||
4 |
电子线路CAD实训室 |
计算机 |
40 |
CAD软件 |
40 |
||
5 |
单片机技术及应用 实训室 |
单片机技术实训装置 |
20 |
计算机 |
20 |
2.校外实训基地
与本地区音视频产品、日用电器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电子电器产品制造或售后服务企业建立广泛联系,结合专业内容,在相关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作为师资、设备和实习内容方面的充实。第6学期学生要在校外实训基地完成岗位培训和顶岗实习任务。
校外实训基地要能提供真实工作岗位,实现学生顶岗实习,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最终在实训基地企业就业的目的。
(十四)专业师资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专业教师学历职称结构应合理,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应不低于30%。建立“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应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教师的基本要求是:
1.专业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资格证书。
2.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并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高级职称和高级职业资格,熟悉产业发展和行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在专业改革和发展中起引领作用。
3.以每年招收2个班为基数,本专业的教师人数应不少于7人,其中专职教师应不少于5人,教师数与学生数之比应大于1:20,专职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人数不低于40%,高级职称人数不低于15%。
4.本专业全部课程中的60%以上授课任务由经过相关专业系统培训,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专职教师承担。
5.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可聘请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5年以上。
6.每年至少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进行相应的专业实践,“双师”型教师数应占专业教师总人数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