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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外国语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次数:18

  平顶山外国语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当前社会治安和校园安全稳定的规律特点。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及早发现、及时化解、坚决消除涉校安全风险,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坚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秩序,扎实做好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教育强国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调整平顶山外国语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祥 校长、党委副书记

  李国光 党委书记

  副组长:夏社教 副校长

  魏少武 副校长

  陈京玉 纪委书记

  成员:王跃申 办公室负责人

  宋振杰 保卫科科长

  孙晓阳 学生科科长

  王 敏 军管办主任

  王建军 组宣科科长

  魏俊晓 教务科负责人

  张学义 总务科科长

  李红霞 财务科负责人

  李西帆 膳食科科长

  路欲晓 教研室负责人

  韩俊英 电教科科长

  焦宏斌 职业发展中心主任

  孙 波 纪委副书记

  郭宏利 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

  王学军 工会副主席

  王晓洁 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保卫科。

  办公室主任:魏少武(兼)。办公室副主任:宋振杰、孙晓阳、王敏、宋帅团。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我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全体师生全员参与。同时将部分具体工作分解到有关责任科室,具体如下: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我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

  1.负责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2.负责落实各领导干部值班小组加强校内宿舍、厕所等易发生欺凌场所的防欺凌巡查工作。

  3.负责做好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后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4.组织安排相关会议和督查督办。

  保卫科: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做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1.建强一支防欺凌教育队伍(由各值班领导小组、法制副校长、班主任、家长代表等组成)。

  2.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周边治安及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合作,加强警校共建工作,及时防控可能发生的校园周边欺凌和暴力事件。

  4.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防欺凌法制教育报告会。

  5.利用安全教育服务平台,指导班主任对学生开展校园欺凌的预防工作。

  6.进一步加强门岗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登记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杜绝外来隐患。

  7.不断完善安防建设,协调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

  8.建立校园安全网络巡查机制。

  学生科:具体指导并督促各班级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预防工作。

  1.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指导家长做好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指导班级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学生与其他同学和谐相处,构建积极健康、融洽向上的同学关系、防止欺凌事件发生。

  2.指导各班级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密切关注重点群体。加强对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少年、家庭原因或学习成绩等原因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以及行为孤僻、内向自卑学生等的关爱和帮扶。要高度重视家庭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不良群体学生,特别是经常性违反校规校纪、有厌学逃学行为、有拉帮结派或暴力倾向的学生在“上放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活动轨迹。多种途径加强家校对接,谨防出现“失管、脱管”的真空地带。做好辍学、隐形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防止被社会人员拉拢、教唆、利用实施校园暴力与欺凌行为。要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等作用,采取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引导家长掌握防欺凌常识,形成家校共育共治的工作格局。

  3.组织各班级在班主任组织下每月开展一次涉生矛盾纠纷大排查;每班每月召开一次防欺凌主题班会;每班每学期至少出两期防欺凌主题黑板报;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欺凌主题家长会(不具备条件的可利用网络开展);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杜绝欺凌,从我做起”宣誓签字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欺凌学生谈心谈话活动(根据需要可邀请校领导、科室长参加)。

  4.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预防教育。

  5.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相关规定,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6.建立并完善欺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教职工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在发现后30分钟内经保卫科、办公室、校领导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

  7.指导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制订学生纠纷排查制度及矛盾解决方案,建立违纪学生及特殊学生档案。对发现或发生的纠纷事件要建立台帐,跟踪处理,责任到人。

  8.加强手机管理,防范不良网络文化的侵蚀影响。

  军管办:加强军事化管理和学生公寓管理,落实公寓安全排查、巡查制度,负责预防和调查处理发生在学生公寓里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组宣科:负责加强学校法治宣传和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对新进教职工开展身份核查,严把教职员工准入关。

  教务科:检查任课教师和教辅人员到岗情况,落实教学及课堂安全任课教师责任制。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法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纳入课堂教学计划,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能力。要加强师资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将防止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在职培训内容。加强对外聘教师等相关人员的管理。组织做好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总务科:加强校园安全物防、技防建设,按照政策要求健全安防设施,为校园安全提供后勤保障。

  膳食科: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负责培训提高餐饮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就餐秩序,负责预防和调查处理发生在学生餐厅里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团 委:指导学生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体活动,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传递正能量,为学生提供各种放松减压形式的自我展现的舞台。利用校园广播站、板报等宣传媒介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宣传工作。

  教研室: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

  电教科:利用校园网、校内电子屏等相关媒体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

  纪委:利用学校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师生大胆举报违规违法事件或信息,化解可能诱发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潜在风险。对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及时处置,做好善后工作

  1.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发生后,岗位值班人员及科室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及时报警,预防二次伤害。有伤情的要立即现场紧急处置,并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有关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救治、共同协商解决。认真调查事件的起因和经过,形成公正、公平的调查结论。按规范程序应对社会及各类媒体的问询或采访报道。

  2.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处理,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并将其表现登记在案,记入学生档案。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五、监督电话

     纪           委:0375-6861601

     学生科电话:0375-6888008

文章来源:学生科

审核:孙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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